商铺租赁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出租人):电话:地址:乙方(承租人):电话:□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其他: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经营事宜到达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经营范围和营业管理:(1)甲方将位于的号楼号商铺(以测绘汇报为准)第层(如下简称该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商铺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
(该面积最终以测量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乙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该商铺经营如下业务:
乙方不得将该商铺做任何非法或不合法的用途,在未获得甲方的同意下,不得私自变化经营范围
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租金概不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二、租金、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计年
(2)租金为人民币元/月,计元/月;每年的年租金及租金递增率如下所示:第一年(即年月日—年月日)的实际支付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计¥元整;次年(即年月日—年月日)比第一年租金递增10%,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计¥元整;第三年(即年月日—年月日)比次年租金递增10%,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计¥元整;(3)租金按六个月支付,该商铺先付租金后方可使用,乙方应于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应付租金给甲方
后来乙方应在当次交付租金的六个月期限内的最终一种月的25日前付清下次应交纳的全额租金
逾期缴纳,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及费用的1‰作为滞纳金
逾期一种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租赁该商铺自行承担水、电、天然气等有关费用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示的有关缴费单之日起的五日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应付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