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署省合作备忘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宣传手册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目录1
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
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163
落实署省合作备忘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业务问答………………………40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海关总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签署本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先行先试、科学发展,为全国加工贸易4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一、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海关总署与广东省共同推动加快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实现加工贸易报批、报备、报关、报核的网上作业、在线服务和数据共享;共同推进广东省级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将相关加工贸易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通过地方电子口岸公共平台运行,方便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在珠海横琴新区和东莞市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支持探索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探索在东莞创新加工贸易备案、核销制度和监管模式;探索5创新保税加工单耗管理制度,推广运用“单耗参数生成系统”;加快推进和完善分类通关改革,探索运用“由企及物”的管理理念,实行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模式,对高资信企业采取更加便捷的监管、通关措施,对低资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广东省积极推进加工贸易齐抓共管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海关等加工贸易管理部门共管机制,协调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