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销售合同使用单位:(甲方)供货单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登顶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本合同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单位邹平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山东省鲁信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厨房设备采购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二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总价详见附表第三条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即刻安排生产,设备生产完毕,乙方运至施工进现场,经甲方验货后,乙方进行安装,设备一米内由乙方负责,乙方需在2011年10月7日前安装完毕
由于甲方土建或其他因素影响乙方安装,供货期顺延
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要与本合同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提出退货
1厨具销售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第五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均为各原厂商原装产品,符合各原厂商的技术规范
保质期为壹年
保质期内,乙方所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理
保质期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二、乙方提供24小时的售后服务,在接到甲方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解决问题
维修电话0543-2289299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1、乙方承担本合同内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送货上门
2、甲方承担本合同内设备外的土建、水电气安装工程
3、甲方承担本合同内电器设备的电源控制开关工程
4、甲方提供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正常使用的水电
第七条违约赔偿1、若由乙方原因使合同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向甲方交付拖期罚金,罚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0
2、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