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1999–020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承包范围:1
4承包方式:1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
6工程质量:1
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第二条甲方工作2
1开工期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遗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1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做好现场围挡、因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清运
第四条关于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