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政治引领、人才支撑、组织保障作用,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政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双向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措施1
成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镇街职能职责,把有关站、所工作人员集中起来,实行一厅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建立办理事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考勤考核等制度
公开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示范文本格式,完善台帐登记
对属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安排专人代为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组建便民服务工作队
结合群众需求和农村实际,组织有专业特长、懂政策法规、能热心帮助群众办事的镇(街道)机关干部和站所人员,组建农业产业开发、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便民服务队,便民服务队队长由镇(党委)街道(工委)分管领导担任
按照“能办的立即办,需要时间的限时办,有难度的想方设法办”的原则,深入农村上门为群众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
建设农村信息服务机制,将镇街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第一书记和相关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予以全方位的公开,只要群众有事,党委政府能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