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县民政局对照工作职能,强化监督管理,遵守政策法规,抓好资金管理,不择不扣落实了各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困难群众正当生活权益,促进民政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开展,为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构建幸福xx县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XX年7至10月份,按照省纪委、民政厅等五部门通知要求,开展了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设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建立专项检查联席会议制度
多次召开乡镇民政所长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各项工作
县局随机入户抽查率达到50%以上,乡镇入户调查率达到100%
通过“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农村低保情况,查漏补缺,改进工作
达到了如下效果: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根据家庭生活变化和人员增减,取消了523户1269人拟审批对象;按照群众反映和审批程序,新增167户357人
突破了农村低保长期公示难关
指导4个乡镇统一制作了不锈钢、喷绘长期公示栏,8个乡(镇、区)每个村都能做到将低保名单、补助标准、举报电话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了村、乡、县审批程序,低保进出做到“三个必须”:必须经过村级民主评议、名单确定后必须在村级长期公示、申报材料必须齐全
低保档案做到“一村一档”、规范齐全
今年上半年,配合国家审计组对我县城乡低保资金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组检查,我县共有13户存在问题,在8个县(市)中情况最好,发现问题比率最低
及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对经调查不符合条件吃低保的按标准退回冒领低保金
20XX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保障标准
城镇低保补差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145元提高到不低于160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60元提高到72元,并且月补助82元、72元、62元分三类给予保障
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人均月收入225元提高到255元,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