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局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报告根据桂财农〔20XX〕5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民族局的工作职能根据三定方案,县民族局的工作职能是: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教育、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民族关系,调查民族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工作;检查、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政策,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管理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变更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上述,民族工作部门的财政涉农资金即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程序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在工作中严格资金的申报程序:(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
每年年初,我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
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在项目申报中没有没有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报、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20XX年,我县获得上级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7个,项目资金172万元,其中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5个,资金150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资金22万元;项目管理费40万第1页共4页元,所有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费全部到位,资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