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诸冯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诸冯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如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一、履行义务1、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严禁违法生育、非法收养
2、每个村民结婚、怀孕、生育及节育手术等各种信息变化时需在当月向村委会报告
发现外来无证怀孕及生育人员,要及时报告
3、育龄妇女要自觉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再生育
持生育证件的孕妇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得擅自终止妊娠
4、按政策不应再生育的育龄群众需在规定时间内(顺产3个月内,剖腹产6-7个月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5、已婚育龄妇女应按照要求参加生殖健康查体,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查体的,应提前向村委会说明,并及时补查
6、村民房屋出租(借)给外来人口居住的,必须同村委会签订《出租(借)户计划生育合同书》,按合同内容配合村委会管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属地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接受本村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7、18—49周岁育龄妇女要到异地务工、经商或长期居住生活的,外出前应与村委会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合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外期间,每半年要健康查体一次,流出省外的还要寄回流入地乡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查体证明
8、已婚育龄妇女要积极参加村里组织开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培训和服务活动
二、利益导向1、母亲年龄在35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空第1页共3页巢家庭享受一次性慰藉金200元,免费享受“爱心三大工程”提供的各项服务
2、计划生育特困户优先享受低保、救济补助
3、按政策不应再生育的育龄群众在规定时间内(顺产3个月内,剖腹产6-7个月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村里一次性补助50元
4、村办企业优先安排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