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上半年新农合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下,全县新农合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目标,以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力破解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全县新农合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成效(一)如期完成省市民生100工程考核指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核指标。1、参合及资金筹集情况。2015年,全县共有702418人参合,参合率为104.57%(农林村场所及部分城镇居民参合),共筹集资金33013.64万元,其中中央按216/人补助15172.23万元;地方按164元/人补助11519.6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250.38万元,市级补助520.22万元,县级补助2749.05万元,农民个人90元/人筹资6321.76万元,上年结余1194.59万元,利息及其它收入200万元。全年可使用资金总额为34408.23万元。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共555871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11935.54万元(2015年1月1日-6月30日参合患者实际补偿资金),其中普通住院补偿50997人次,补偿金额10579.83万元(住院补偿中包含定额住院分娩补偿1950人次,补偿金额197.04万元;农村五保户基本医疗全免费补偿853人次,补偿金额294.66万元;农村重大疾病救治补偿3056人次,补偿金额2191.61万元);门诊补偿504874人次(含普通门诊补偿503988人次,特殊慢病门诊补偿886人次),补偿金额1355.71万元(含普通门诊补偿1245.67万元,大病特殊门诊补偿110.04万元)。受益面为79.14%,实际平均住院第1页共9页补偿率为54.24%,县乡两级实际平均住院补偿率为71.21%。全县新农合资金运行基本平稳,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今年我办继续狠抓新农合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表现在:一是通过日常审核监管,今年1-6月份,共核减定点医疗机构因四个不合理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62.45万元;上述资金全部划入资金专户。今年在对定点药房进行的两轮集中督查过程中,发现丹桂园药房、康民大药房、春天大药房等药房存在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按服务协议书违诺处理规定共罚款19.03万元入资金专户;共对5名伪造医药费发票或报账资料蓄意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拒付13.38万元,按实施办法冻结新农合家庭账户。三是发挥群众监督效能。大力推行“四公开一公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监督。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多途径,常宣传,让新农合政策更加深入民心。一是继续与县广播电视台xx县新闻中心合作,在《蓉城试点》、《今日桂阳》报、中国桂阳新闻网、桂阳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新农合信息和报道;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新农合专题”,每月及时上传相关新农合政策、制度、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公示5000元以上补偿的参合患者信息;三是通过县乡经办窗口及定点医疗机构下乡义诊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新农合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让参合农民感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二)深调研,抓完善,让新农合政策更加惠及群众。一是通过精心测算,并经县合管委多次讨论研究,今年4月15日出台了《2015年度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5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内容是:1、年度住院补偿最高封顶线由12万元/年/人提高到15万元/年/人。2、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至60%;3、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以上,具体按照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卫合管发第2页共9页〔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二是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乡村两级新农合定额包干补偿模式,门诊补偿封顶线由240元/人提高至300元/人(5月1日至下一年4月31日);三是完善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开展。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大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