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述职报告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环境监察大队在上级环保部门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同志们积极工作、认真履责,特别是我局轮岗交流之后,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在强化职责分工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细化各中队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强化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中按照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档案,重大事项及时汇报,工作不越位、不越权的要求,真正做到了“我的岗位,我负责”
使得监察大队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监察按照省厅“四个监管”办法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治理企业,国家、省、市控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企业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检查过程中,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013年上半年,共检查企业数100余家,出动检查人员600余人次,监察车辆160余辆次
特别对辖区内新上项目进行了动态监察,及时掌握新建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情况,然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将监察情况按月、季上报至市局
全面建立了建设项目动态监察电子档案
(二)排污费征收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一费制”办公室的要求,与纳入涉企“一费制”管理的企业,签订了《缴费协议》
同时,对于未纳入“一费制”管理范围内的企业,监察大队本着“严控污染、以查促收”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中队工作积极性,划分责任辖区、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掌握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力争2013年在收费面、收费数额上有一个较大的突破
截止目前,大队共征收排污费200余万元
(三)、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上半年以来,共受理75件环境信访件,其中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批转来20件,来访3件,“12369”电话举报52件
75件环境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39件,大气污染26件,噪声污染8件,其他2件
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环保第1页共3页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