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机关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XX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末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政府机关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一、本制度包括上、下班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会议制度、集体活动和劳动制度、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值班制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制度等
二、政府机关领导干部(指副科级以上领导,下同),必须首先自觉遵守本制度,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并管理、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执行落实本制度
根据《规定》和《末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凡到年底民意测验不称职(不合格)票达到30%以上的,或不足30%,但居本单位之末的人员,可视为不称职人员,各部门的考核,办公室将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采用100分制积分方式进行,凡年底积分不足80分的,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政府办公室有权利和义务对各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并逐月向县考核办汇报考核情况
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末位人员的管理,可采取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办法进行
三、本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责成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按照分级管理,领导负责的原则,政府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门领导干部,各部门领导干部负责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
四、对部门领导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由政府办公室记录在案,以《政务督查》的方式进行定期通报,并依据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分解,作为年底考核、考察、推荐和评先先进的依据
各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落实并汇总,作为年终考核推荐和评先进或实行末位管理的依据
第1页共6页五、凡本制度中所列举的违纪行为,触犯《公务员管理条例》的,除按本制度处罚以外,同时依照《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