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数学数学归纳法知识精讲人教版一.本周教学内容:§6.12数学归纳法二.重点、难点:在数学的学习与研究中,推理是必不可少的。常用的推理方法可分为演绎法和归纳法两种。在我们证明很多命题的时候,通常施行的都是演绎法,尤其是几何中的定理证明。这种证明方法是我们早已熟悉的,它采用的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法,形式上往往采用三段论的方式,即:(1)大前提:所有的直角三角形的两锐角互余;(2)小前提:ΔABC是直角三角形;(3)结论:ΔABC的两个锐角互余。在证明过程中,因大前提往往是大家皆知的公理、定理、定义等,因此往往省略不写。演绎法是我们证明的重要方法,是确认某些结论是否正确的重要手段。其在数学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我们在研究问题时,还常常用到如下的一种思维方法,即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方法,举例如下:11121421232193222,,12343211642,……,我们由此发现并得出如下结论:123113212()()()nnnnnN这就是考察具有特征的某几个式子的数值12311321()()nnn后,发现了蕴含其中的共性之后而得到的一个结论。这种思维方法(或推理方法)我们称之为归纳法。也许由归纳法得到的结论未必正确,但它却是我们认识事物,发现规律的重要方法,它是数学发现的不可或缺的方法,值得引起我们重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确认由归纳法得到的结论的正确性。确认的方法是什么呢?或许结论不正确,那么可寻找一反例推翻该结论;或许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需对此予以严格的证明。如何证明?注意到1+2+3+……+(n-1)+n+(n-1)+……+3+2+1=n2(n∈N),实际上是n=1,2,3,……的无穷多个等式的概括写法,因此要证明上述等式,就需要对n=1,2,3,……的无穷多个等式逐一证明。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因此需要一种用以证明这种结论的一般证明方法,这种证明方法就是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变态的演绎法,它不同于前面所提到的归纳法,它是一种用以证明与自然数有关的某些命题的方法,其表现形式如下:()证明当取第一个值(如或等等)时,命题正确;112000nnnn(2)证明如下事实:假设当n=k(k∈N且k≥n0)时,命题正确,由此推出当n=k+1时命题也正确。完成了以上两步后,就可断定命题对于从n0开始的所有自然数都正确。如何理解第二步骤?能否正确理解它关系到我们能否正确运用数学归纳法证题。我想同学们都听说或看见过玩多米诺骨牌的情形吧。如果我们能抓住使无穷多块多米诺骨牌倒下的两个必要条件:(1)起始的第一块骨牌倒下;(2)如果任意相邻的两块骨牌中前一块倒下导致后一块倒下,那么我们就可保证在启动第一块骨牌后,所有的骨牌都会倒下。试回顾上述数学归纳法的两个步骤,是否很象多米诺骨牌的两个必要条件。注意,数学归纳法用心爱心专心的第(2)步要做的是证明一种递推关系,即由n=k(k∈N,k≥n0)时命题成立去证明n=k+1时命题成立,而“n=k时命题成立”是作为导出“n=k+1时命题成立”的前提,因此采用了“假设当n=k(≥n0)时命题成立”的形式。切勿理解为n=k时,命题是果真成立,它只不过是为了导出n=k+1时命题成立的一个假设罢了,也正因为如此,在推证n=k+1时的命题时,需用到n=k时所假设的命题。(我们通常把这一假设称为“归纳假设”)另一个疑问:既然第(2)步已经证明了任两个连续自然数对应的命题的递推关系,那么第(1)步是否是多余的?谁看如下例子:对于欲证的命题:1231211nnn()第二步证明为:若时命题成立,即nkkkk1231211()则当时,nkkkkkkkk112311211112121()()()()()即当时命题也成立nk1但我们会发现:当时,左式,右式,显然命题不成立。n112这个例子说明,数学归纳法的两个步骤,是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命题成立的基础,一个是命题之间可递推的依据,二者缺一不可。缺步骤(2),则证明就是“一叶障目,以一代全”不能保证命题对所有的自然数n都成立;而缺步骤(1),则证明就成了“空中楼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