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继续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优质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对我县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优质服务,认真落实“三为主”、“三不变”、“三结合”工作措施,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为我县“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主要工作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同全国一样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巨大压力。因此,“十一五”期人口计生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的重大问题,布置重要工作,加强统筹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生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把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作专第1页共4页题报告。要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2、以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为核心,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证》(以下简称《光*证》)家庭的奖励、优惠、优待规定,及时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持《光*证》职工退休时增发5%退休金,农村持《光*证》家庭多划一人宅基地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奖励政策,取信于民;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探索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救助制度,造福于民;鼓励乡镇政府XX县区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优先、优待、救助、保障政策。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切实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不断启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光*,在社会上有地位,在经济上得实惠”。3、以继续深化优质服务为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加强县、乡镇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人员技能培训,加大设备更新力度,创建“环境优美、技术优良、设备先进、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计生服务机构。坚持以“十上门”、“六联六送”活动为载体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把计生政策知识宣传上门;把思想教育工作做上门;生殖保健服务上门;知情选择指导上门;避孕药具发放上门;术后观察随访上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门;生育节育关心上门;办证签约便民上门;优惠政策落实上门。“六联六送”活动即联系计生贫困户,送温暖上门;联系信访户,送政策上门;联系示范户,送技术上门;联系违法生育户,送法规上门;联系外出务工户,送“乡音”上门;联系怀孕生育户,送服务上门。通过“十上门”和“六联六送”活动的开展,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引向深入,以此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坚持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第2页共4页生殖保健基础知识免费教育制度,坚持育龄妇女“三查一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