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度工作总结及二○○四年工作安排(县政府法制办)一、切实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审核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政策关,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有关事宜,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
如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县救助特殊低保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油菜籽收购秩序通告、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县聚集人才激励人才暂行办法、人才开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沱牌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通告等
其中,对县规划管理办法、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涉及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或超法律规定设立的内容,如县规划管理办法中对城市规划许可,给排水许可的规定,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对收取改葬保证金的规定等,县法制办及时对县规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内容与县规划部门协商,认为目前的条件暂不具备,应予缓发;对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设立的收取改葬保证金的规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应不予签发,均得到了县府领导的同意
通过法律审查,对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提出了暂不制定发布的建议,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之制发也作出了审核意见并进行了备案登记,为县府领导决策及时、准确提供了法律意见
同时,县法制办对省、市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也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
一年来,共审核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共20余件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县政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和其他活动,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
共参与行政诉讼应诉7件,其中2第1页共3页件为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涉金华镇房屋拆迁,均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定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