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一、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仍有差距
一些乡、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不可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缺少群众基础,条件不成熟,不符合实际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规范
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过分强调村民的违约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约行为频繁,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计生部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但在村、社、组计生干部的报酬落实上仍显不足
乡计生专干岗位津贴每月30元,是岗位津贴行业中最低的,村计生专干每年1200元,社宣传员每年120元,自管小组长每年360元,按天平均分别仅为3
98元,报酬水平偏低
同时村级没有任何活动经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是村民参与意识不强
当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虽经多方宣传,但一些群众对村民自治工作仍漠不关心,自觉参与意识不强,认为是乡村干部的事情,给工作全面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要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得到健康发展,使之形成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
要从根本上转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错误认识,应当在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第1页共16页传教育,在实际中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