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政法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总要求,根据我县“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调解领域
各司法所要在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单位、团体、事业、企业等部门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完善专业调解队伍建设,心得体会把握条件成熟的时机,加大对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机构的设立及工作力度
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例会制度、重大纠纷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和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制度,从组织上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制度上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鼓励建立个人调解工第1页共4页作室,延伸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并争取尽快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