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业保险工作计划为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3〕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5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区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精神,规范农业保险工作,维护农业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富农作用,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整个农业及农村的保险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
三、工作内容(一)保险品种
种植业为水稻保险和油菜保险;养殖业为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商品林保险和公益林保险;农户住房保险
(二)承保规模
各险种的承保规模控制在《XX县区2013年农业保险规模确认表》(见附件)规定的承保规模之内,不得擅自扩大承保规模
2(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补贴比例1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240元,分蘖拔节期为280元,成熟期为320元
每季每亩收取保险费16元,中央、省财政补贴65%,市财政补贴3%,区财政补贴7%,农户自缴25%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90元,蕾薹期为110元,成熟期为150元
每亩收取保费9元,中央、省财政补贴65%,区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25%
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
每头收取保费60元,中央、省财政补贴比例80%,农户自缴20%
保险金额为每头500元
每头收取保费30第1页共5页元,中央、省财政补贴70%,区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20%
农户住房保险
保险金额每户10000元
每户保险费20元,市财政补贴20%,区财政补贴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