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协议货款种类:协议编号:借款人:电话:住址:邮政编码:货款银行: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借款人即抵押人(如下简称甲方):贷款人即抵押权人(如下简称乙方):保证人即售房单位(如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购置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措施》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乐意以所购置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乐意为甲方提供保证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置,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协议步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
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组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
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置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协议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积极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