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一、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一)全面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246号令)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市府发〔2010〕17号),切实把农机公共政策公众参与、重大农机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农机行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农机行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农机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评估
在重大农机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和执行要采取抽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过错责任
(二)积极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围绕《实施意见》明确的11项任务,结合农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新模式、新经验,切实做到提高执法效能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
(三)认真开展“三项清理”工作
按照《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1〕13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开展执法依据、执法职能和执法责任“三项清理”工作,明确执法依据,合理界定执法权限,确定执法机构、岗位、人员责任,做好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础性工作
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二是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