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消防安全扶持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使消防工作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点扶持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坚持配套建设,努力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政府公共消防管理向农村延伸;坚持因地制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消防安全的有机统一
三、时间任务自年开始至年结束,用3年的时间,对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选择120个村民人口100人以上、火灾多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自然村,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240万元,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每村修建一个储水10-20立方米的消防水窖(井、池),配置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摩托车等基本消防设施器材
四、实施办法(一)确定对象
由县区公安局负责,在各乡镇上报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检查,确定120个需要扶持的自然村,并按下列条件分为一般扶持对象和重点扶持对象:1
一般扶持对象
指公路畅通、位居县城10公里范围之外、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2000元的自然村
一般扶持对象每年确定30个,3年共90个
重点扶持对象
指位于偏远(相对于集镇、县城)、交通不便、火灾多发、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落后、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的自然村
重点扶第1页共3页持对象每年确定10个,3年共30个
(二)组织实施
由市公安局负责,采取政府采购、签订工作责任书等措施,督促各县区按下列要求抓好落实:1
对被确定为一般扶持对象的自然村,每村修建储水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