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核定扣除工作事项会议安排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工作安排一、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事项(一)逐户排查
各单位要在12月25日前,对辖区内属于试点行业纳税人进行摸底排查,确保一户不漏,30日前将各单位推行名单传市局货劳税科
(二)逐户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和扣除标准,取得送达回证
(三)对试点企业的期初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报送《期初库存进项税额转出表》后,逐户核实数据,有的纳税人违规处理账务,并登记台帐,动态监控纳税人每月转出情况
请各单位对2012年7月份的第一批,2014年2月的第二批的试点企业,逐户核实是否转出,未转出的,抓紧在12月底搞好转出,对不能按期转出的,要按照《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理,前两批的,要按照最后时限进行处理,涉嫌偷逃税款的,移交稽查查处
(四)积极搞好政策的培训工作,对内要做好税务人员的培训,对外要做好纳税人的培训,使纳税人会搞好财务核算、税款计算及申报表的填写
(五)对生产多种产品的,尤其是连续生产产品的(如米厂生产米粉、面粉厂生产挂面),要按照规定上报相关申请,确定定额标准,下发给企业执行
(六)重点关注纳税人2月份申报情况,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试点推行到位
二、关于民政福利企业退税政策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
注意:要及时根据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第1页共3页(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