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执法调研报告1当前,城乡规划建设点多、量大、面广,集体、企业、个人建房违法多、信访多、纠纷多、矛盾多,从而引发冲突纠纷、损害群众利益、牵制领导精力、影响社会稳定,是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和焦点
面对管理执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整合管理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努力提升城乡建筑品位,提升城乡建设形象
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1、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分离
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同时出现时,国土监察部门认为违法建房地梁以上应由规划监察拆除,规划监察部门认为国土监察应当先将地梁以下违法占地部分拆除
大多违法建筑正是在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出现、形成、长高,国土监察与规划监察体制上的分离是导致个人违法建房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2、属地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
在乡镇违法建房管理执法中,乡镇没有执法权,虽然能够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违法建设的管理,但是乡镇缺编,工作人员少,没有专业队伍,加之受执法权所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而国土监察、规划监察认为乡镇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先进行制止、停建和处理
通常,一些违法行为就是在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的相互“争论、争议”中形成事实,属地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也是导致违法建房蔓延的原因之一
3、建房审批与管理执法分离
土地、工程规划行政审批时,没有征求、听取国土监察、规划监察的意见建议,办理审批手续后、放样建设时,也没有及时告知国土监察、规划监察部门
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发现时,违法违规已经既成事实,整改困难,拆除更难,导致土地少批多建、违反工程规划现象经常发生,建房审批与管理执法分离同样是造成违法建设问题的原第1页共30页因之一
二、违法建设管理执法的几个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属地管理是指乡镇、村负责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