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协议承租方:自贡真星建筑劳务有限企业(简称甲方)出租方:(简称乙方)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5台(如下统称设备),设备型号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如下国家规范进行操作,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执行
一、工程名称:盘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盘北地块(一)安顿点二、工程地点:盘北经济开发区内,盘北职校东北侧三、租赁规定及期限: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设备的出厂证明、合格证书、专业企业的年鉴资质证书及有关专业操作人员的年鉴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盖出租方企业公章由项目资料员保管
2、租赁期从安装验收合格后调试运转完,待检测汇报出具齐全报技术监督局立案后,以甲方现场甲方发出的起用告知书规定的日期起至使用完毕书面报停之日结束,期间因春节或因季节等不得中断施工的冬歇期时间根据甲方的书面报停时间停止
期限间不计租赁费
3、进场时间由甲方安排,如未能按期进场,
四、租赁费用规定:1、租赁费实行月包干制
其原则为:租赁费每台8500元/月,塔吊司机工资及塔吊指挥员工资合计11500元/月
台,使用局限性月时按月租费除以日历天数乘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2、进出场费0
00元,进场满一种月,支付100%
3、原则节和连接杆,每节300元/月
4、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于乙方人为原因停机超过24小时或机械故障原因停机24小时,惩罚人民币5000元,依次累加
5、由于常常加班,为了保证塔吊安全操作,每台塔吊乙方必须配置2名塔吊司机和2名塔吊指挥员轮番换班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塔吊租赁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员工资结算方式为当月全款支付上一种月塔吊租赁费、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