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乡财县管工作计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责和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财政体制,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突出服务水平和保障效能,致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率
(一)围绕中心,锐意进取,增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自觉性,抓实抓好支持经济发展各项改革措施1、完善对村(居)委会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村(居)委会的财政转移额度,实现村(居)委会基本运转保障全覆盖
为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化生态*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对经济薄弱村扶持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在充分听取有关乡镇、村意见的基础上,3月,拟订《关于完善对村(居)委会财政转移支付的实施意见》
4月初,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我们抓紧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和测算工作,向县有关部门发出书面函件,对全县271个行政村20**年底耕地面积、农业人口、可支配财力,全县60个居委会的管辖户数等基础数据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公安局提供的各村农业人口数、统计局提供的各村耕地面积数、民政局提供的各居委会所辖户数,县集资办提供的各村可支配财力等数据,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村(居)委会额度测算,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达到公平、公正
按实施意见测算,全县271个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到8250万元,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出2亿元,60个居委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到600万元,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对村(居)委会基本运转保障全覆盖
增加对村(居)委会转移支付资金后,财政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明确事项支出用途事项,规定操作程序,严格规范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