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规划完善工作意见健全中医药管理处(科)室,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
配备必要的中医药管理专职人员,强化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
要加强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要素准入管理,提高中医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直辖以来,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
市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仍不相适应,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薄弱、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明显、中医药教育科研滞后、中医高级人才匮乏、中西医发展差距拉大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建设,现就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发展目标
建立与“健康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方便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2015年
初步建成居西部地区前列的中医药临床、教育和科研中心,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使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地区前列和全国中等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科学规划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中医医疗资源,将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科学确定功能定位,构建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县(自治县)级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及中医第1页共7页门诊部、中医诊所、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快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加大投入力度
发挥市级“龙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