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生个别辅导与个案设计“今日的成年人罪犯是昨日的少年罪犯;今日的犯罪少年是昨日的问题儿童和问题少年”
更有人痛切地指出“少年犯罪的根源来自家庭,问题行为显现于学校,然后其犯罪行为恶化于社会”
如何为问题行为的意义定位,追踪其原因,制定各种辅导策略并在适当时机给予学生有效地辅导,是每位教育工作者应加深思的课题
第一节概论一.问题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过去多将行为问题认定为不适应的、不适当的、脱序的、异常的、偏差的、挑战的等,或是有人称之为问题行为
在认定问题行为时,要考虑下列四个因素:(1)行为本身是否符合个体的年龄、性别和发展程度;(2)行为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是否适当;(3)周围人对此行为的看法;(4)行为对个体来说是否不适当(如过多或过少),是否严重,如已造成它对别人的伤害,以及他和别人相处的困扰
问题行为,顾名思义,是指偏畸、不正常的行为;和不良适应行为(或称适应欠佳行为)、偏差行为和反社会及非社会行为等,同时被通称使用
台湾师大吴武典教授将问题行为解释为显著异于常态而妨碍个人正常生活适应的行为
问题行为包括行为上的敌意、破坏、违规、攻击、不服从等问题;以及性格上属于焦虑、忧虑、攻击、依赖等特征的行为
如:罪恶感、畏惧、紧张、逃避、过度自责等问题,及其他不成熟的行为等
因此,问题行为可以涵盖情绪障碍、性格异常、行为异常或由身体、智能等因素而衍生的不良适应的行为
问题行为的分类,尚无一致通用的系统,一般是归类为反社会行为及非社会行为
杨国枢教授将中学生的问题行为分为3组:一种是逃避性的问题行为,如偷窃,吸食药物等
第二组是违抗执行性的问题行为,如攻击、违规等
第三种是情绪性问题行为,如疑心、妄想、忧虑等
Meyer和Evans(1989)从形态的角度,将身心障碍者的行为问题分为固着行为、自伤行为、攻击性行为、不适当的社会行为、特殊情绪困扰、身体调节异常六类
吴武典教授从辅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