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生个别辅导与个案设计“今日的成年人罪犯是昨日的少年罪犯;今日的犯罪少年是昨日的问题儿童和问题少年”。更有人痛切地指出“少年犯罪的根源来自家庭,问题行为显现于学校,然后其犯罪行为恶化于社会”。如何为问题行为的意义定位,追踪其原因,制定各种辅导策略并在适当时机给予学生有效地辅导,是每位教育工作者应加深思的课题。第一节概论一.问题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过去多将行为问题认定为不适应的、不适当的、脱序的、异常的、偏差的、挑战的等,或是有人称之为问题行为。在认定问题行为时,要考虑下列四个因素:(1)行为本身是否符合个体的年龄、性别和发展程度;(2)行为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是否适当;(3)周围人对此行为的看法;(4)行为对个体来说是否不适当(如过多或过少),是否严重,如已造成它对别人的伤害,以及他和别人相处的困扰。问题行为,顾名思义,是指偏畸、不正常的行为;和不良适应行为(或称适应欠佳行为)、偏差行为和反社会及非社会行为等,同时被通称使用。台湾师大吴武典教授将问题行为解释为显著异于常态而妨碍个人正常生活适应的行为。问题行为包括行为上的敌意、破坏、违规、攻击、不服从等问题;以及性格上属于焦虑、忧虑、攻击、依赖等特征的行为。如:罪恶感、畏惧、紧张、逃避、过度自责等问题,及其他不成熟的行为等。因此,问题行为可以涵盖情绪障碍、性格异常、行为异常或由身体、智能等因素而衍生的不良适应的行为。问题行为的分类,尚无一致通用的系统,一般是归类为反社会行为及非社会行为。杨国枢教授将中学生的问题行为分为3组:一种是逃避性的问题行为,如偷窃,吸食药物等。第二组是违抗执行性的问题行为,如攻击、违规等。第三种是情绪性问题行为,如疑心、妄想、忧虑等。Meyer和Evans(1989)从形态的角度,将身心障碍者的行为问题分为固着行为、自伤行为、攻击性行为、不适当的社会行为、特殊情绪困扰、身体调节异常六类。吴武典教授从辅导的观点也作了大抵相同的分类:一是外向型行为问题:即通称的违规行为和反社会行为。包括:逃学、离家出走、不合作、反抗、不守规律、撒谎偷窃、打架、破坏、捣乱、伤害……等。二是内向性行为问题:即通称的情绪困扰和非社会行为。包括:畏缩、消极、不合作,过分依赖、做白日梦、焦虑反应、自恋、自杀行为等。三是学业适应问题:成绩不理想而非由智力因素所造成,往往兼具有情绪上的困扰和行为上的问题。包括:考试作弊、不做功课、粗心大意、偷懒、不专心、注意力不集中、低成就。四是偏畸习癖,或称作为不良习惯,多与性格发展上的不健全有关。包括:吸食拇指、咬指甲、肌肉抽搐、口吃、偏食、尿床、烟瘾、酒瘾、药瘾、性不良适应等。五是焦虑征候群:由过渡焦虑而引发,有明显的身体不适应症状或强迫1性行为,通常称为精神官能症和神经质行为。如紧张、发抖、呕吐、恶心、心胸不适、全身无力、由焦虑过度引起强迫性思考、强迫性动作、歇斯底里等。六是精神病症候:其行为明显地脱离现实,属于严重的心理病态,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二.问题行为的成因学生问题行为的成因,错综复杂,综合各种说法,问题行为的成因,大致上可从个人、家庭、学校及社会等因素去探究。(一)个人因素1.生理上的不平衡的发育(1)自主神经系统不平衡(2)内分泌失调(3)体型上的畸形或功能上的缺陷。2.性格的发展与环境不相适应3.遗传和天赋4.性格上的冲突(二)家庭因素1.破碎家庭的影响:单亲家庭和父母感情不和睦等,容易使子女产生焦虑、恐惧、沮丧、怨恨的心理,从而产生反抗违规的行为。2.父母失和,生活不正常:父母有不良习惯和嗜好。3.对子女失于管教。4.家庭经济因素(三)学校因素1.竞争激烈:分数主义、升学主义、能力分班之弊病等,多数中小学生生活在焦虑紧张之中有碍身心发展。2.课外活动功能不强:没有适当和足够的课外休闲活动,活动场所也缺乏,使学生过多精力无处宣泄,造成三五成群,闲荡冲突,惹事生非。3.学校心理辅导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或教师处理学生冲突事件不够圆满妥协妥当。4.师生关系日渐淡薄:师生关系疏远、沟通不足。导致教师无法有效地实施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