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工程治理工作计划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一、深化重点环节治理一)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
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
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
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第1页共5页谋招标的行为
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