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有效地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开展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打造学习型企业,强化员工学习理念,提高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员工培训教育,是指对在职员工所实施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
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工作技能,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高尚品质,增强团队精神
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满足员工的自我发展需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条通过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内在动力,增强员工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励员工岗位成才,把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安全考核、遵章守纪等与员工收入、竞争上岗、晋级提职紧密结合,基本形成以素质决定岗位,以岗位决定收入的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公平竞争,调动了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
第四条通过技能鉴定工作,要对从事供水工、水文工、收费核算工、渠道维护工、水质化验工、水表修校工、管线工、驾驶员、绿化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主要工种员工掌握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新技能等情况,又考查员工岗位“应知应会”和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通过完善各项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行培训上岗、持证上岗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教育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统一协调指导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工作
第八条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审定人力资源发展的员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二)审定操作员工技能理论和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