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有效地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开展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打造学习型企业,强化员工学习理念,提高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员工培训教育,是指对在职员工所实施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工作技能,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高尚品质,增强团队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满足员工的自我发展需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三条通过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内在动力,增强员工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励员工岗位成才,把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安全考核、遵章守纪等与员工收入、竞争上岗、晋级提职紧密结合,基本形成以素质决定岗位,以岗位决定收入的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公平竞争,调动了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第四条通过技能鉴定工作,要对从事供水工、水文工、收费核算工、渠道维护工、水质化验工、水表修校工、管线工、驾驶员、绿化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主要工种员工掌握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新技能等情况,又考查员工岗位“应知应会”和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能力。第五条通过完善各项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行培训上岗、持证上岗。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教育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统一协调指导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工作。第八条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审定人力资源发展的员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二)审定操作员工技能理论和实际技能鉴定题库工作;(三)审核教育经费支出计划;(四)审定操作人员技能竞赛、考试方案,决定表彰事宜;(五)检查督促各单位员工岗位培训练兵落实情况;(六)审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第九条教育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十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员工培训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向教育委员会提出员工教育培训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短期培训计划工作;(二)负责组织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三)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的“五会、青工拜师、五型班组、六条禁令”等落实的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四)负责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举办有关工种鉴定前强化培训和转岗人员上岗前技能、企业管理等教育培训;(五)负责主要技术工种技能鉴定教材的收集、整理与审定试题工作,完善实际技能培训鉴定练兵岗建设工作;(六)负责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及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对各单位进行的员工岗位培训效果,不定期进行检查,按期上报检查情况;(七)协调基层按要求选派员工参加各种岗位技能或管理类学习班,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证、换证派外培训工作;(八)负责组织对员工学历、技能培训以及派外培训进行备案管理和档案建立工作;(九)负责协同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年度考试工作(十)负责员工参加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自学考试报名组织管理,审查员工毕业证书和培训证备案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督促检查少数民族员工汉语学习,落实对员工每年学习培训时间的要求,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十二)负责组织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和新工人的入厂教育以及实习题目的确定和答辩考核转正工作;(十三)负责拟定自办培训班教学计划制定,确定任课教师、管理班级培训效果评估总结;(十四)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提供有关培训工作信息,按时存档;(十五)负责培训经费的审核和使用,解决员工培训中的实际困难;(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应成立教育领导小组,小组负责本单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