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志愿服务讲话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原来那种以“党、国家、社会”为核心、“单位制”为特征的“全能型”社会管理体制逐渐向以“市场与社会”为核心、“社区制”为特征的“有限型”社会管理体制转变,“小政府、大社会”模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这内在地要求我们积极组建社区草根组织,尤其是各种志愿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志愿队伍以及服务体系的发展仍处较低水平
一方面,很多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及服务体系产生于国家行政权力尚未涉及、无法覆盖到的“真空地带”,使得社区志愿服务类型有限、领域不广、公共性不强
另一方面,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及服务体系数量少、不够规范,它们只具有正式组织的雏形,大多数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带有临时性、随意性缺点,远没有达到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及服务体系所应该达到的自主治理、自我服务要求
一、社区志愿服务的不同类型为了分析不同类型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及其服务体系运作逻辑,我们选取了厦门龙头社区、泉州少林社区、漳州西街社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促进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及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的具体措施以及可能途径
我们把漳州的西街社区称为行政主导型社区志愿服务(简称行政型),泉州的少林社区志愿组织模式及志愿服务类型为社会型(简称社会型),而厦门的龙头社区则介于这两者之间,我们称为混合型
我们之所以称漳州西街社区志愿队伍及其服务属于行政型主要就在于这个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成立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该社区既没有成立“社区志愿服务协会”或“志愿服务站”,使得该社区的志愿小分队服务围绕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任务”,行政性特征明显
社区志愿者的招募主要依靠政府的安排以及社区的动员,个人自愿参加的仅有13位同志[1]
同时,志愿服务组织的领导不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而是通过社区干部的选举任命
因此,这样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第1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