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换届选举居委会换届选举问答1、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方式之一
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围绕大局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的有力保障
2、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居委会如何组成
《居委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4、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几年一届
《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本届居委会是2006年选举产生的,到今年已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5、居民会议有哪几种形式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6、如何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7、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的要求是指什么
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精神,居委会成员应在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中产生
8、户籍不在本社区的居民是否可以参加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XX省民,应当在其居住所在地的居第1页共12页委会登记,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
持有XX省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并在本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来沪人员,本人有要求,在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身份证明后,可登记参加居住地的居委会选举
9、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有何意义
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是保障我国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确保居委会成员最大程度反映居民意愿、代表居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