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一、组织机构1、居委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居委会书记刘运秋任组长,居委会主任杨小平任副组长,饶远春、王金云、刘文福、喻凡南、喻自申为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灾救灾工作
2、社区以居民小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3个抗灾应急分队居民小组长为分队责任人,负责各组的抗灾救灾工作,以基干民兵为主,成立民兵紧急应急分队(名单附后),民兵营长为队长,负责全居重点救灾抢险任务,成立应急救护队
二、抗洪1、预防预警
洪水灾害来临前,应急小组不间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各单位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向各责任区的重点部位发出警报,通知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
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居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安全位置,做到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应急分队在本居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火灾1、预防
平时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安全防火、报警重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应急分队的训练,保证随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发现火灾应急时报警,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急时向镇政府报告,如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员接报后,应通过广播向全居报警,通知居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第1页共3页3、灭火
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应在接到报警5分钟内赶到现场灭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在“119”到来后,积极配合,全面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