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会议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局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议事制度
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1
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讨论研究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讨论研究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讨论研究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直属单位)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讨论研究干部任免和人员分配、调动事宜;讨论研究对干部、职工的推荐、表彰、奖励和处分;讨论研究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讨论研究局机关党群组织及学会、协会的换届事宜和重大活动事项
讨论研究局机关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讨论研究重大活动以及涉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大事项
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局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第1页共12页二、议事程序及要求1
局党委会参加人员
局党委全体成员
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局党委会召开的时间
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局党委书记提出随时召开
局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