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界定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议事准备(一)议题的提出
议题可由局领导直接提出;局机关各科室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
(二)议题的审定
凡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主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上会研究议题
相关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对于重要决策,应在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
(三)会议通知和预期报告
局党组会原则上应提前2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党组会议的全体人员;局办公室原则上应提前1天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第1页共6页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开会前,主办科室应将到会情况(可到会、请假和缺席人员)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参会人员(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全体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局长办公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