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2004年12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县会议的精神㈠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个不许”: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2、不许“跑官要官”
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已提拔了的,要撤下来
3、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不许参与赌博
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惩处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
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㈡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
要认真落实“五条要求”:1、对“跑官要官”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2、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搞非法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对受贿“卖官”的要严惩不怠,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纠正;第1页共5页5、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㈢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
各级要坚决落实“六条要求”:1、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在没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决定;2、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