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报告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1.基础数据。20xx年1—10月,全区出生人口4362人,出生率为7.01‰。其中政策内出生4315人,政策外出生37人,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1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6‰。2.孕前优生检查。20xx年1—10月,全区参加优生健康检查2224人,参检率为80.11%。3.“单独两孩”办理工作。自2014年3月20日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单独两孩”1456件,办结1456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无未结案件,无超期审批案件,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错批、乱批再生育的行为。(二)计生利益导向工作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今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共计925703元,发放人群计16068人。2.国家奖扶特扶工作。今年发放国家奖励扶助对象2153人,发放资金206.7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708人,发放资金272.028万元。3.地方扶助。今年,地方扶助858人,发放资金222.2万元(含子女死亡、子女伤残、7.10泥石流、失独家庭健康检查、意外伤害保险等)。4.“三结合”帮扶工作。今年,完成“三结合”帮扶463户,完成目标的129%(目标360户),投入帮扶资金24.0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0%。全区各街道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共计3197本,其中:新办证2794本,换证274本,补证129本。(三)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遵守三公开和两分离的管理体制。今年,我区违法生育处理立案72件,结案72件,结案率达100%。征收社会扶养费处理案件72件,其中全额征收第1页共2页45件,分期征收27件,处理案件合格率达100%,应征收社会抚养费4803776.4元,已征3557393.4元,征收率74.05%。催收往年分期征收社会扶养费到期案件6件,催收金额共计103154元,实收两项合计3660547.4元。(四)流动人口均等化和药具管理工作1.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今年,全区流动人口登记人数为199621人,其中流入育龄妇女88924人,查验婚育证明81182人次,比例为9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61888人,查病查环查孕58490人次,“三查”率为94%;流出1068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41人,寄回孕检证明272份,比例为4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街道应用率达到100%,流出地信息协查反馈率达到100%,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信息接收率、及时率达100%。2.药具管理工作。1—10月自助发放机发放避孕套360000只、栓980盒。130个免费发放点和发到各街道的避孕套885000只,避孕药100板,外用药620盒。上级调入避孕套900件、2013年库存215件,下发各办事处890件。库存225达到规定的标准。今年,申请市上专项资金50万元购置30台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目前,选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政府采购。(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第12督导组的指导下,区计生局第一个通过民主生活会材料验收合格,在12督导组小组中第一个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顺利完成全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武委办[2014]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要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部扩大至科级干部,以便接受监督。今年,全局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