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会议讲话同志们:今年初,中央纪委召开了第六次全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交通部党组认真传达、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周密的研究、安排和部署,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经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即将下发。治理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目标要求,三是工作重点,四是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五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六是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七是加强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现就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作简要说明。一、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交通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围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以及公路经营权转让等重点环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在交通建设领域中存在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格查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第三个方面要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形成规范、有第1页共5页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我们在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从三月下旬到十一月底,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开展自查自纠,涉及面广,协调部门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必须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措施到位。(一)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自查自纠工作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重点,以目前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选择工程项目为切入点,是因为涉足交通建设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流动性很大,要使工作能够抓得住、抓得实,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抓手,因此就需要以项目为依托来确定自查自纠的范围。这个意见也已经得到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原则同意。在此我明确一下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救捞局、船级社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有关司局负责其他部属单位(部管社团)及其所管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部直属机关党委会同有关司局负责部机关及其所管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开展宣传动员。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和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统一思想认识。第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目前在建的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展和项目资金构成,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事业第2页共5页单位数量、资质、人员,以及建设项目实施中的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表现形式及手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