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15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普法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和律师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一、“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根据xx市委的工作部署,我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使“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在全市各村(居)迅速广泛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我市成立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
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邓永明书记、谭剑锋市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全市把“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一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根据“以案定补”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中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方案》、《关于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建立了蹲点指导机制、补贴审批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复查复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五项机制”,以制度来规范和促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立了律师驻村(居)制度、“一村(居)一律师”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