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尕斯台乡下加尕斯台村小学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加尕斯台乡下加尕斯台村小学均衡发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学校均衡发展执行力度,推进学校均衡发展工作发展,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均衡发展为依托,增强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1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
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
二、责任追究范围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按程序办事,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对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本部门或本人工作任务的;有令不行不作为,有禁不止乱作为的;2
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的;-12
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学校均衡发展各项督查规定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
工作如由两个以上部门负责的,首先追究牵头部门责任,然后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追究其他部门责任
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
部门自我追究
对照学校均衡发展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第1页共11页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在部门处理范围内的由部门处理,报学校备案
重大事故由部门自查后,报学校逐级予以追究
学校追究:(1)对部门上报的重大问题,视责任范围大小,后果严重程度逐级予以追究
(2)对照均衡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每阶段进行考核并且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工作岗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逐级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