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党内监督工作新局面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首要任务,对党内监督的政治功能作了新的阐述
我们认为,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强化党内监督的政治功能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反映党内监督的政治功能可以列举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防错纠错
所谓防错纠错,首先就是指在政治上保持确定的方向——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党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属于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此处不来探讨),能够得到充分贯彻执行
其原因在于,政党不同于国家,政党是人们基于共同的政治信念、意志、利益而自愿组合成的社会政治组织,有其独特的目标
恰恰是这一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目标,是政党赖以独立存在的理由
因此,确保政党目标的实现,防止偏离党的总目标,是政党内部监督的基本功能,也是专职监督机构的第一个功能
党对监督的政治功能的理解,经历了一个认识上的发展过程
党成立初期没有专职监督机构,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党的一大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用今天的术语讲就是“对下监督”,没有专职监督机构
三大通过的中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党代表大会可以指定审查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查中央的财政报告
从党内规章制度的条文中可以看出,当时党的监督机构职责范围较窄,原因主要在于当时党员人数很少,组织不健全
1927年第三次修正党章时,第一次规定在党内设立专门的监察委员会,职责是“巩固党的意志和党的权威”
党的六大则成立审查委员会,其职责是主要是监督各级党组织的财政
对于违反纪律的党员,则成立指定临时委员会处理
党的七大和八大都把党的监察委员会的主要功能定为处理各种违反纪律案件
在“文化大革命”中修改制定的九大、十大党章则取消了党的专职监督机构
至此,历史的发展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值得再三反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