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隐患排查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达到较高的整改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范围是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等,主要包括:1、矿山、冶金(机械)、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经济开发区的直属企业;2、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卫生、金融网点;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5、“三合一”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6、近三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发生一般事故及20XX年度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第1页共5页(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