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提高高校科研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高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XX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XX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鲁财教【2008】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省财政设立了XX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
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省属高校开展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以及国家和有关部委下达的省属高校科研项目的配套资助
第三条科研经费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培育研究生的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科研经费按照“择优支持、支出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所资助项目按照“学校初审、校内公示、专家评定”的程序确定
第二章第1页共4页项目立项第五条每年4月底前,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科研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及往年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确定各高校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限额
第六条各高校根据项目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学校初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在此基础上确定申请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厅
第七条每年6月底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则政厅以正式文件公布
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到高校主管部门,再由高校主菅部门拨付到所属高校
第三章经费支出第八条科研经费为学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