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建设要做到“四个必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根据国情做出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决策,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具体落实
近期,笔者就如何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建设进行一些调查,认为要做到“四个必须”
一、必须深化认识社区是指居住在一个地区里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是一个社会综合体的基本单位,也是产生犯罪的基体
现在有不少的人认为: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建设是“形象工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是通过对影响社区稳定的因素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使之遏制在萌芽状态,进而有效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它的落实构成了宏观、局部、微观的社会治安控制体系
宏观控制由社区的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组成,从宏观治理的角度,严密社会面控制,以稳定大局;局部控制是指在街道居民区,由社区内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街道等基层组织的控制,它是由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通过发动群众,使其中蕴含的巨大能量得到充分释放,使他们充分行使依法享有的正当防卫、扭送、控告、检举、揭发等权力,形成严密的社会控制网络;微观控制就是家庭控制,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增强法律意识,优化家庭环境等措施来发挥家庭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这样,可使日益增多的青少年犯罪等问题得到早、快、好解决,使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
所以,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预防、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必须在创建安全文明社区上大做文章
二、必须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安全文明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搞好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强化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第一,党委、政府要搞好宏观管理和协调
县、乡(镇)、村(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要一级与一级签订《安全文明社区建设责任状》,将整体任务分解到基层职能部门
各级领导在安全文明社区建设中大力抓好协调工作,把各部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