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一、五个强化,上半年三农工作平稳有序(一)强化应对措施,保驾农业经济1、一站服务,加快复工步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大胆突破、勇于创新、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为全县一产企业提供一站式复工复产服务,有力降低疫情期间对农业企业的影响
一是严格实行一产企业复工审核备案制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规定,我局通过印发通知,要求全县一产企业2月10日前禁止复工
对涉及民生的菜篮子等农业企业2月10日前需要复工的,需向我局提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产企业复工申请备案表》后,待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工
其他一产企业2月10日后需要复工的,复工前需提交申请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方案,并承诺严格按照方案落实,经属地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严格落实一产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要求各申请复工的一产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企业副总以上牵头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
企业复工后,若出现员工体温异常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主管部门督促立即整改,严重者须停业整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遇上级重大决策调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我局按照县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将辖区内各企业复工情况,职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报送
对未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
对不履行复工审核报备手续,擅自生产经营的按规定,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截止3月底,已经审核批准复工市级以上一产龙头企业5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9家,其中示范社56家,示范家庭农第1页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