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优秀党员评比制度一、优秀党员评选条件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为标准,并参照下列条件: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认真的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成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带头人。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带头学先进,并见之以行动;党性强,坚持原则,能较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作斗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勤奋学习,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学习、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志,关心集体,能及时反映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成为群众的知心朋友,为群众所称赞。二、优秀党员评选办法1、每年“创先争优”活动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2、支部按“优秀党员”条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量化考核具体标准,从党内生活、遵纪守法、本职工作、模范作用四个方面共二十个指标,对党员进行考核评定。3、评定分为四个等级:优秀须在90分以上合格须在80分以上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4、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和支部综合评定的情况,按市直工委分配表彰名额,在支部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党员中,按干部与职工一定的比例,推荐得分最高的前若干(依据名额数定)名,上报市直工委予以表彰。第1页共7页5、支部优秀党员每年在“七一”或在年底进行表彰。三、党支部在每年民主评议活动结束时,须认真对照与市直工委签定的党建目标责任书进行自评,写出书面自评报告,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市直工委,以参加由市直工委组织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第二篇:检查创先争优评比制度创先争优活动检查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党的建设,结合企业实际,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检查评比制度如下:一、检查评比制度1、每月对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抓好典型,突出亮点,彰显特色。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水平。3、检查评比。企业工委对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分三个等级优、良、一般,并将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年终按照评选结果评选先进组织和优秀常务工作者,并予以表彰。二、检查内容1、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内容要具体、措施要得力,并成立领导机构。组织企业党员和员工要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2、创新活动载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要根据各企业的特点,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把创先争优与党建带群建活动相结合,让共产党员成为围绕“五带五同步”的基层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带领广大共青团员、工会会员、妇女骨干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3、党员发展情况。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在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公开承诺书。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应结合自身实际做出承诺,不同企业的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侧重点有所不同。第2页共7页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和谐发展,创建“五好”、“四好”党组织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承诺。各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通过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5、营造氛围情况。在企业内主干道、车间、活动室悬挂宣传横幅、开设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目标及取得的成果,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情况。第三篇:检查创先争优评比制度XX县区公安局创先争优活动督察评比制度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将各项争创活动落到实处,现结合全县公安机关实际,特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督察评比制度。1、制定督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