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1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一、主要任务(一)广泛动员部署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成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
(二)深入排查问题1、开展自查
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重点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2、重点督查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
(三)认真进行整改1、及时纠正问题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3、推广典型经验
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第1页共15页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系统分析已建、应建法规制度,修订整理并汇编成册
(四)巩固治理成果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尚未完成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