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XX县区大房身镇中心小学大房身小学“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遵照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XX县区教育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和《XX县区教育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6号精神,为规范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对我校家庭特别困难的教师实行资助,解决优秀教师生活困难,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实施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公开评选,实行以村小为单位的逐级审核并公示的程序,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突出重点。“两项计划”重点用于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标准第1页共3页(一)范围和对象“两项计划“资助范围和对象为我中心校所属村小、中心校及其幼儿园和校带学前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暂不含民办园,合作园和代课教师。申请资助的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3.忠诚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师德高尚。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在岗公办教师(不上班的,交钱的,已退休的不算)6.有反动思想,经常抱怨,散布言论,不遵守出勤制度的人员排除在外。7.有过“三乱”行为的教师在外。(二)标准“两项计划”资料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四、实施步骤(一)“励耕计划”名额全镇2人,“润雨计划”全镇1人(在幼儿教师中产生),(二)各校对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学校提供证明,至贫的相关诊断或民政方面的证明材料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教师申请表“(见附表1和附表2)中心校在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需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市教育局评审。评审结果在中心校实施为期10天的公示。如有异议,中心校将及时上报教育局,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市教育局上报的申请资助的教师名单进行终审,发布在基金会网站上,如接到举报,基金会将及时查清原因,并做出处理,无异议后公布受资助最终教师名单。(四)学校收到资助资金后10日内发到受资助教师手上,第2页共3页并组织签收。(五)中心校将建立“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资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检查。五、中心校成立“两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殿玉组员:胡士成张波刘英东宁超蒋维成XX县区大房身镇中心小学2012年9月29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