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上报工作计划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XX县区志》(1991-2010)资料收集工作已接近尾声,人物志是《XX县区志》的重要组成部分
XX县区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个时期都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他们是我县的光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应该载入史册,以备后人铭记
因此,需要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向《XX县区志》编辑部提供本单位准确、翔实的人物志资料
现将人物志上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收录条件1、遵循生不立传原则
2、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事迹特别突出者
3、荣获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
5、卒年一般掌握在1991年至2010年之间,特殊情况可以补录
二、撰写方法1、人物简介
年),籍贯,性别,是否共产党员(如是,
年入党),职务或职称;上学及工作情况简要概括;一生所获得市以上主要荣誉
2、人物事迹
(1)主要写人物对社会的贡献、业绩
(2)按照时间顺序写
(3)事迹突出、鲜明、客观、真实
2000字以内
三、有关要求1、上报时间
2010年11月30日前
2、上报地点
《XX县区志》编辑部(县政府综合办公前楼356房间)
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word文档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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