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吉平副市长在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吉平(20XX年4月8日)同志们:刚才联日同志对我市20XX年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做了认真总结,就如何做好20XX年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讲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肯定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成绩近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代征单位和征缴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实现了“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价格调节基金入库收入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突破。市本级20XX年突破800万元大关,20XX年突破1000万元大关,20XX年达到1600万元,实现了两年翻番,在全省各市州中无论增速还是总量都在前列,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的能力。另一方面,在管理使用上,充分发挥了其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物价、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禽流感、防汛抗洪、冰冻雪灾和应对金融危机等非常时期,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成效显著,原因有三。一是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市长郭光文同志多次听取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政协领导专门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二是得益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各代征部门积极履行代征职责,全力做好代征工作。各征缴单位积极履行缴纳义务,积极配合征缴工作。三是得益于物价部门的积极努力工作。物价部门的同志积极创新征管方式,第1页共4页主动上门进行服务,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级领导、各代征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一是各县(市)价调基金的征管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二是由于我市煤矿基本生产条件差,有的经常牌停产状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任务完成不好,省物价局领导对此不很满意;三是在价调基金使用安排上还过于分散,规模效应发挥不够,等等。对此,我们要采取具体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二、要充分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积极作用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用于调控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基金。因此,在投放使用上,要严格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使用原则要严格。在价格基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三优先的原则,即消费者的直接补贴要优先于对流通领域的补贴;对流通领域的补贴要优先于对企业生产项目的补贴;对符合使用标准的所有个人或企业的补贴,要优先于对个别人或者个别企业的补贴。二是使用程序要严格。价格基金的使用一般应该遵循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基金投放使用论证、价格征管部门审核、政府主管审批、基金使用跟踪评估等程序。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认真分析价格形势,及时发现价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建议。价格基金使用前,拿出周密的使用论证方案,经基金征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当地政府审批。对批准执行的价格基金方案,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报告,发现不当或未按方案规定使用的立即中止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确保调控任务落到实处。基金使用结束后,进行效用评估,总体评估基金实际使用成效,并将价格调控措施执行效果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三是使用手续要严格。资金的使用都有严格的手续。价格基金更不例外。价格基金一旦使用,一般都是大笔资金、定向投放、集中使用,必须有严格的使用审批手续。在价格基金使用上,有决策手续、论证手续、审批手续、跟踪评估手续,有的还有申请手续,手续就是资质、就是凭证、就是记录,一第2页共4页个也不能少,避免价格基金使用的随意性、盲目性,增强严肃性和实效性。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要做到“有的放矢”,主要用于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平抑市场物价和保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