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会议讲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会议讲话(一)同志们:下午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开展基层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升基层统计机构统计能力。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文件要求,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新一轮基层统计规范化目标创建活动。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这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劼同志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在这里,我先就省局的工作部署作一个发言。一、明确目标,认真规划创建活动内容为适应改革要求、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实现三个提高的迫切需要,省局经过广泛调研,在认真分析全省基层统计现状和统计改革对基础建设提出新问题新要求的基础上,决定及时推进新一轮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强化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规范企业统计行为,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确保全部县级(含区)统计局在20xx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95%以上的乡镇(街道、园区)在20xx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95%以上的联网直报企业在20xx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在全省树立一批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省级示范统计机构和省级示范企业,总体上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起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体系。这个创建目标既是对全省而言,也是省局对每一个地区创建工作的明确要求。为了实现总体创建目标,省统计局以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三个规范化建设目标创建和考核为抓手,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分别制定了县级统计局、乡镇第1页共5页(街道、园区)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方案(省局114号文件),分别明确了创建任务、时间进度,要求全省统计系统全面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近几年来,各地统计局注重自身规范化建设,并以不同形式强化基层统计单位的基础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贯彻省统计局工作部署,根据统一要求,明确全省创建工作目标,整合各项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目标、任务、标准、步骤、要求,扎实组织推进。各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成果要及时报省统计局备案,省局将对各地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推广。为了进一步动员和推进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省局将在明年初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对首批县级统计局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授牌,并表彰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包括县级统计局示范单位、乡镇街道示范单位和联网直报示范企业。前期申报审查工作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级统计局按照省局的时间表,及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地区的合格单位和示范单位能够榜上有名。二、适应改革,充实完善规范化创建标准全省性基层统计工作规范,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和规范化要求的连续性,又要体现统计改革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提高。当前全省统一要求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本依据分别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2011年制定)、《XX省乡镇统计规程》(2004年制定)和《XX省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2010年制定)三个文件。为了适应统计工作改革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国家统计局的业务规范新规定,省局将在创建活动中跟踪国家统计局关于业务规范化建设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规范化建设标准,作为达标创建和考核验收依据。这次在具体创建方案中,省局拿出了一套试行的标准,既保留了原先规范文件中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当前统计调查改革对基层基础的最新要求。考虑我省统计工作量和工作条件地区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各省辖市可以在省局制定的规范要求基础上,适当提高创建标准,细化规范要求,使本地区创建第2页共5页活动更有针对性,更加适应统计工作的需求。达标验收采用百分制定量考核计分办法。省局制定的《XX省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参考标准》和《XX省联网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