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机关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机关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年月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经市委研究决定召开的
在岁末年关将至、大家工作都很繁忙的时候召开这个会议,是因为这个会议不得不开,不得不及时开
刚才中级法院的院长作了情况介绍,真是令人震惊
全市作为被执行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标的占%以上,欠债不还、执行不下的金额多达万元,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对这个问题我们怎样来认识,怎样来处理
下面我讲几个问题:一、机关单位案件执行难的情况和主要原因机关单位欠债不还,除了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和原因:(1)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成为最大的阻碍力量
几乎所有涉及机关单位的执行案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干预
有些党政领导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依职权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干扰法院执行工作,如批条子、打招呼,有时甚至直接命令执行或不执行某一个案件
有个房产局欠债20多万元,执行法官刚去银行冻结帐户,返回途中就被有关领导指令去解冻
有个别地方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在客观上限制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如有的文件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国拨还是有偿取得,也不管是否属于城建规划范围,要求凡土地使用权转让都必须经过县政府批准
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样做的后果是,当法院依法执行需要拍卖土地使用1权时,政府出于其他考虑不批准,土地管理等部门不予办第1页共9页理相关手续,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2)领导出于个人原因不积极履行
有些单位前任领导届满离任后,任期内的债务未清偿,继任者采取“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不肯还债
如有个乡政府欠债16万元,换了几届领导都不偿还
即便是自己任内所欠的债务,有些领导有了钱或自用方便,或投资树立政绩,对债务尽量想方设法逃避清偿
(3)法律观念淡薄,藐视